作者 刘春辉 张海龙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阅读提示 开工日期的确定直接影响到工期的计算,进而影响对承包人是否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的判定实践中,发包人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可能与实际开工日期并不一致,甚至发出开工通知时还不具备开工条件,这种情况应当如何确定实际开工日期?裁判要旨 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
王俊杰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曾任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格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龙泉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政工科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普法办行政法制科基层工作管理科两劳回籍人员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公证处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等职能部门政工科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乡镇司法所干部和后备干部,以及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他们还负责争先创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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