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
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2没交强险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规定,上路的车必须要交强险,如果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投保,会处于扣留车辆投保最低责任限额的双倍罚款按照规定投保后,车辆就会返还,那笔钱会直接纳入到交通事故的救助基金里去这个事情和交通事故本身没有太大联系,唯一的关联就是有了强险,可能就有保险;如果经强制执行后,确实无力偿还的,不用承担任何制裁但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道承担交通肇事的法律后果,该法律制裁与经济赔偿责任没有直接关系,只是法院在判决时的一个量刑标准,如果过错方主动积极承担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在量刑时会稍轻一些,如果不承担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在量刑上会稍重一些~。
3、关于对方全责但是不去定损的情况,可以先尽快联系对方办理理赔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您还可以拿着交警开具的交通裁定书或双方签字的快速处理单,到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交通队去,请处理事故的交警协助您联系对方解决问题最后如果实在不行您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起诉的流程1首先您可以直接去。
4、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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